盤點廈門遠華案:三名省部級高官落馬
2012-05-19 10:33:22 來源:鄭州晚報

李紀周在受審
省部級高官落馬3人,14人被判死刑
“紅樓”開國內私人會所先河
內地第一玉女楊鈺瑩的人生從此改變
1999年,遠華案爆發。這一年,是內地第一玉女楊鈺瑩命運的轉折點。當然,很多人的命運,因為這一年的遠華案而改變。
賴昌星拉攏腐蝕干部的手段之多可謂空前,被賴昌星腐蝕倒下的干部數量也可謂空前,在廈門遠華案中,有一長串讓人觸目驚心涉案官員的名單,有公安部原副部長李紀周,福建省委原副書記詹少敏,廈門市委原副書記劉豐、原副市長藍甫,廈門市政法委原副書記林金棟等人。根據公布的審判結果,共有14人被一審判處死刑,13人被判無期徒刑。
廈門遠華案貪官刑期及案情
公安部原副部長被判死刑,緩期兩年執行
廈門特大走私案共涉及一大批黨政機關、行政執法機關、司法機關、經濟管理部門及金融單位的工作人員,其中有省部級干部3人,廳局級干部26人,縣處級干部86人。
一、黨政機關
1.李紀周:公安部原副部長,犯受賄罪、玩忽職守罪被判處死緩
李紀周非法收受賴昌星、周民興賄賂計人民幣 527.6萬元;伙同李莎娜非法收受梁耀華賄賂計人民幣321.5萬元,共計人民幣849萬余元。案發后收繳人民幣55萬余元、港幣53萬余元、美元5000元及價值人民幣15萬余元的首飾,并扣押住房兩套 (價值人民幣408萬余元)。
李紀周犯受賄罪,判處死刑,緩期二年執行,剝奪政治權利終身,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;犯玩忽職守罪,判處有期徒刑五年。決定執行死刑,緩期二年執行,剝奪政治權利終身,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。
2.劉豐:廈門市委原副書記,被判無期徒刑
劉豐貪杯、貪色、貪錢財,賴昌星投其所好,拼命迎合,從此他與賴稱兄道弟,有求必應,心甘情愿地為賴的走私活動提供支持和庇護。被判處無期徒刑。
3.郭曉菱:廈門市委原常委,被判有期徒刑11年
4.藍甫:廈門市原副市長,犯受賄罪,被判處死刑,緩期二年執行
藍甫在一次到北京的航班上與遠華集團董事長賴昌星相識,由于“看中賴昌星手中的錢”(藍甫語),此后便主動與賴聯系,并多次到紅樓向賴索要錢財。1997年,藍甫向一位姓高的港商索要30萬澳元未成,轉而向賴昌星要錢。在貪官庇護下靠走私發橫財的賴大筆一揮,立即給藍在澳大利亞讀書的兒子匯去30萬澳元購買房子。藍甫還嗜賭成性,有一次乘外出學習之機跑到澳門賭博,由賴昌星為他出賭資,連賭了一天一夜,輸掉了350萬元。2001年4月,藍甫因受賄505.7萬元,被法院依法判處死刑,緩期兩年執行。
5.林金棟:廈門市政法委原副書記,被判有期徒刑11年
6.趙克明:廈門市原副市長,犯受賄罪,判處死刑,緩期二年執行
1995年至1999年間,趙克明利用擔任廈門市副市長,分管城市建設等工作的職務便利,為申請減免、緩交土地出讓金、地價款利息、配套費、裝飾工程中標、人事調動等事項的單位和個人謀利,先后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452.1528萬元。
二、廈門海關
1.楊前線:廈門海關原關長,犯受賄罪、放縱走私罪,一審被判處死刑
據悉,楊前線在位期間,收受遠華走私集團的賄賂超過億元。他在香港購有豪宅,內地也置了藏嬌金屋。因此除了受賄之外,他還被控縱容走私罪。風光一時的楊前線因其行為構成受賄罪、放縱走私罪,情節特別嚴重,一審被判處死刑,剝奪政治權利終身,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。
2.楊上進:廈門海關調查局原副局長,犯受賄罪、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,被判處無期徒刑
為賴昌星走私犯罪集團及他人謀取利益,收受賴昌星等人財物折合人民幣共計54萬余元,其行為構成受賄罪;另有巨額財產56萬多元不能說明合法來源,其行為又構成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。2001年2月27日,福建省漳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判處楊上進無期徒刑。
3.接培勇:廈門海關原副關長,一審被判處有期徒刑20年
賴昌星摸清接培勇嗜好后,給其送書法字畫,并花了1000多萬元幫其情婦在香港購置豪宅,徹底將其拉下水。2000年11月8日,廈門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:被告人接培勇身為國家工作人員,利用職務上的便利,為他人謀取利益,非法收受財物計人民幣176347.50元,犯受賄罪,判處有期徒刑15年,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;接培勇身為海關工作人員,且系海關查私部門主要負責人,在履行公務中,為徇私情,對應查處的走私犯罪行為不查處,放縱走私犯罪活動,犯罪情節特別嚴重,犯放縱走私罪,判處有期徒刑10年。決定執行有期徒刑20年,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。
三、公安系統
莊如順:福建省公安廳原副廳長、福州市公安局原局長,犯受賄罪、濫用職權罪,一審被判處死刑
莊如順利用職務之便,收受賴昌星等人賄賂折合人民幣54.55萬元;在公安機關緝捕賴昌星的過程中,為賴昌星通風報信,并指使其外逃,造成嚴重后果;莊如順身為公安機關領導,指使他人為121輛走私汽車違法辦理“罰沒證”,給國家造成重大經濟損失,其行為構成受賄罪、濫用職權罪,情節特別嚴重。
四、金融系統
葉季諶:中國工商銀行廈門市分行原行長,犯受賄罪、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,一審被判處死刑
葉季諶利用職務之便,收受賄賂折合人民幣295萬元,并有491.48萬元的巨額財產不能說明合法來源,一審被判處死刑。
之影響
當年歌壇第一玉女楊鈺瑩
因遠華案命運改變
楊鈺瑩,原名楊崗麗,昵稱崗崗,中國著名女歌手,內地歌壇第一玉女。在1990年代初期曾紅極一時,其專輯銷量首屈一指,她曾是中國唱片銷量最高的歌手,至今無人打破其所創的百萬紀錄。
1994年楊鈺瑩遇到賴文峰;1996年底她退出歌壇,開始三年蟄伏生活,時而廈門時而晉江;1997年至1999年,楊鈺瑩大部分時間都銷聲匿跡;1999年,遠華案爆發,楊鈺瑩離開晉江;2000年到2009年,楊鈺瑩推出過新專輯,傳過高調復出,卻離公眾視線越來越遠。
2011年12月,楊鈺瑩參加節目錄影正式復出。2012年5月初,楊鈺瑩受邀參加浙江衛視《麥霸英雄匯》時,爆出“羞辱門”事件,一時間成為娛樂圈焦點。2012年5月6日,楊鈺瑩復出后首次亮相央視《歡樂中國行》。
楊鈺瑩:和賴文峰是初戀
楊鈺瑩與賴家到底是什么關系?讓我們通過10年前《京華時報》對她的一段采訪,回顧下當年那段轟動廈門的戀情。
記:能談談傳聞中的你與賴文峰的關系嗎?
楊:我和他是在1994年認識的,當年他只有22歲,我24歲。雖然我比他大兩歲,但我的經歷很簡單,在江西老家有母親,到廣州有老師、助理,所以我就像一個孩子那樣開始戀愛了。
記:當時我們這個圈子都不知道他是誰,你對這段感情一直保持低調。
楊:是啊。因為當時新時代唱片公司給我的定位,是與毛寧一起的“金童玉女”,首先公司是不讓曝光的。在認識賴文峰不久,我們確立了戀人關系,我和他都是初戀,所以,我很認真地把他帶家里見了我的媽媽,我也去拜會過他的父母。當時他有個工廠,做體育用品生意,對于他的家族,我當時沒有什么了解。
影響之
“會所腐敗”成為腐敗新變種
“紅樓,可謂是中國早期私人會所的雛形。當時的紅樓已經具備了現代會所私密性的宴請、娛樂等高檔接待功能。公安部原副部長李紀周、廈門海關原關長楊前線等很多高官都去過。賴昌星將紅樓打造成了一個隱蔽的權錢交易、權色交易場所,當時并不被外界知曉,直到案發后才臭名昭著。”李紀周案偵辦檢察官、最高人民檢察院瀆職侵權廳原廳長李保唐向記者回顧說,“查辦李紀周案時,我們就隱約感覺到,會所以后在中國很可能會成為推助官員腐敗的新溫床,值得警惕。”
業內人士指出,在我國,由于各類會所在發展會員時門檻高,會所逐漸成為了會員身份與地位的象征;另外,由于具有私密性、商務性等特點,會所亦是各種關系的融合之地。
基于以上特點,會所受到了一些國人的追捧,特別是對于一些原本不具有高消費能力的國家工作人員而言,由于兼具私密性和缺乏監管等特點,各類會所正逐漸演繹成滋生腐敗的新溫床,“會所腐敗”正成為近年來國家工作人員腐敗的一個新型變種。
紅樓簡介
1996年,賴昌星投入上億元資金修建了紅樓,這棟外表普普通通的小樓,里面卻富麗堂皇。
紅樓的一樓是會客廳。二樓是餐廳,共設有4個,每個餐廳里除了一張餐桌外,還有一個麻將桌。三樓是桑拿浴房,賴昌星從各地精心物色了數十名年輕美貌的姑娘在這里提供服務。
四樓設有3個卡拉0K室,一個電影院。
五樓是高級客房。
六樓是總統套房,非常奢侈豪華。這是給身份、職位都較高的人物享用的。
七樓是賴昌星的辦公室,賴昌星與很多人的權錢交易都是在這里完成的。
本報綜合報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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